• 李达 律师
  • 执业年限:9年
    江西-南昌-东湖
    锦天城(南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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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分得了股权就当然成为股东吗?

离婚时分得了股权就当然成为股东吗?
李达
律师
律师观点 原创文章

离婚时已经签订离婚协议书,约定在夫妻一方名义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投资份额归另一方所有,另一方并不能能直接基于离婚财产分割约定取得股东或合伙人身份。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十六、十七条的规定,其仍需要在满足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以及合伙企业法关于入伙的相关规定后,方能取得股东或合伙人的身份。 股东或合伙人是一种身份,这种身份的确定需要特定的法律程序,虽然夫妻离婚时作为原股东的一方把在自己名下的出资额让给了另一方,但是另一方要取得股东或者合伙人的资格还要通过几步来实现: 一是要通知其他股东(合伙人),提示其他股东(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 二是要过半数股东同意转让且各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后(合伙企业中要求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该股东的配偶方即可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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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0 17: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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